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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楚雄州科学技术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二)项目名称: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三)项目内容:1.完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并形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2.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限价人民币4万元(含税)。比选申请人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比选申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比选。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成果通过审核、正式印发之日止。
(六)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执行。
二、项目需求
(一)内容要求。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在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园区终期评估,立足于楚雄农业的基础和优势条件,通过对楚雄州农业的基础和条件等优劣势分析,提出总体思路和目标,科学定位园区功能,合理布局园区空间结构(核心区、示范区等),明确建设的内容和重点,确定园区主导产业,并结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科技成果展示示范、转化推广、职业农民培训等功能,匹配相应的建设内容、工作措施、进度计划、组织保障等要素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最终形成规范的文本。
(二)质量要求。结合几年来园区建设实际情况,在“十四五”园区发展规划核心区及示范区布局及主导产业不变的情况下,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功能定位准确,空间布局合理,设定目标科学,主导产业聚焦、科技创新引领凸显,核心区及示范区边界清楚等,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以项目支撑,突出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特点及功能,文本包括文字资料及图表、图册资料等。
(三)进度要求。1.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2.2026年5月30日前编制完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初稿,经甲方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后20天内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30天内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全套终稿资料(含装订文本15本)。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配置,具有相关规划经验;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内容
项目报价、履约能力、人员配备、类似项目工作业绩或经验、技术服务方案等。
五、比选程序
本次公开比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比选报名:比选申请人登录楚雄州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jj.cxz.gov.cn/)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二)确定比选对象:州科技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符合性审查规则确定比选对象。
(三)比选确定候选对象:评审小组按照比选规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对象。
(四)签订服务合同:评审采购小组将中选候选对象报州科技局审定后,由州科技局与中选对象签订服务合同。
六、比选办法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二)当符合条件的参加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比选。
(三)本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分值最高者入选。
七、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6日(3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楚雄州科学技术局2楼)。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5年6月17日8:30至10:00,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楚雄州科学技术局2楼)。
(三)比选申请文件:一式3份,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
(四)提交方式为:当面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余欣,电话:0878-3381776。
附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比选文件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