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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机构比选的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12日 17:11    作者: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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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楚雄州科学技术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二)项目名称: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三)项目内容:1.完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并形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2.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

)预算金额:本项目限价人民币4元(含税)。比选申请人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比选申请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比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成果通过审核、正式印发之日止。

)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执行。

二、项目需求

(一)内容要求。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在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园区终期评估,立足于楚雄农业的基础和优势条件,通过对楚雄州农业的基础和条件等优劣势分析,提出总体思路和目标,科学定位园区功能合理布局园区空间结构核心区、示范区等),明确建设的内容和重点,确定园区主导产业,并结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科技成果展示示范、转化推广、职业农民培训等功能匹配相应的建设内容、工作措施、进度计划、组织保障等要素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最终形成规范的文本。

(二)质量要求。结合几年来园区建设实际情况,在十四五园区发展规划核心区及示范区布局及主导产业不变的情况下,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功能定位准确,空间布局合理,设定目标科学,主导产业聚焦、科技创新引领凸显,核心区及示范区边界清楚等,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以项目支撑,突出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特点及功能文本包括文字资料及图表、图册资料等。

(三)进度要求1.2026130前完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2.2026530编制完成《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初稿方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后20天内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30天内完成评审工作,并提交全套终稿资料含装订文本15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配置,具有相关规划经验;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内容

项目报价、履约能力、人员配备、类似项目工作业绩或经验、技术服务方案等。

五、比选程序

本次公开比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比选报名:比选申请人登录楚雄州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jj.cxz.gov.cn/)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二)确定比选对象:州科技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按照符合性审查规则确定比选对象。

(三)比选确定候选对象:评审小组按照比选规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中选候选对象。

(四)签订服务合同:评审采购小组将中选候选对象报州科技局审定后,由州科技局与中选对象签订服务合同。

六、比选办法

(一)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二)当符合条件的参加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比选。

(三)本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分值最高者入选。

七、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612616日(3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楚雄州科学技术局2)。

九、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56178:3010:00,逾期递交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楚雄州科学技术局2)。

)比选申请文件:一式3份,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

)提交方式为:当面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余欣,电话:0878-3381776


附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比选文件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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