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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年06月16日 14:43    作者:    点击:[]次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委托,就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云南省境内。

1.3采购需求为推动落实党中央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坚定广大科技工作者对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信心,为建设科技强国目标而努力奋斗,楚雄州科技局、楚雄州委宣传部、楚雄州科协将共同举办2025年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委托第三方机构矢志创新发展 建设科技强国”为主题的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提供服务,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内容。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70000.00

1.6最高限价:¥70000.00元。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圆满举办成功止。

2.资格要求

2.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2025616日至2025620每日08301130分、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60号)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6271000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60号)。

4.3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响应申请人可选择银行转账等任一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

账户:0500035433437012

注:响应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投磋商证金转账时请备注楚雄州第七届科普讲解大赛服务项目保证金字样。

2)保险保函:各响应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www.gcbaoxian.com/),按提示操作,购买[非交易中心内开标][交易系统无需确认]项目的磋商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响应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当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保证金额。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楚雄州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jj.cxz.gov.cn/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人:李老师

话:0878-3369686

代理机构: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马工

话:1375948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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